案例分析:樓上漏水至樓下 業主雙方各擔50%責任
發布時間:2017/5/24 10:45:03 閱讀:家住某小區三樓的殷某,因為樓上業主排水管道里的水滲進了其屋內,對他的生活起居造成了很大的影響。殷某雖曾與樓上業主陳某交涉,想協商解決此事,但屢屢碰壁,一直拖延至今。無奈之下,殷某一紙訴狀將對方告上了法庭。近日,虎丘區法院對這起鄰里糾紛做出了判決。
去年12月,殷某傍晚回到家中發現天花板在滴水,經檢查發現可能是樓上管道漏水所致。殷某立即告知樓上住戶陳某,而陳某卻一口否認稱不是自己的原因,因此,殷某又找來物業檢查管道,發現自家天花板漏水確實是樓上住戶污水管道倒灌導致的。此后,殷某多次與陳某聯系,但對方一直逃避推諉,拒絕配合,事情一拖再拖,漏水問題一直沒有解決。
半年多來的持續漏水讓殷某糟透了心,無奈之下將陳某告上了法庭,請求法院判令其賠償天花板整修所需的所有費用,并找出管道漏水原因,徹底解決問題。而陳某在庭上辯稱:“確實是我家漏水,但不是我家的原因!痹瓉,在2009年初,當時殷某還未搬入小區居住,由于樓下一層、二層的店鋪改造,對原三樓的住戶造成了很大影響,物業公司為了省事,擅自改變了管道的走向,直接把排污管道接入了雨水管道。雨水管道又比較細,長期當做排污管道來使用無法將污水中的雜物順利排出,容易造成堵塞,這就使得陳某家管道堵塞污水倒灌進而引發樓下殷某家天花板漏水。
眼看漏水原因已經水落石出了,但是小區物業卻否認了上述事實,稱改變管道走向并非擅自做主,而是應了原三樓戶主的需求才這么做的。據查證,將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確實存在,而為何改造污水管道、是誰改造污水管道,是原三樓住戶作為,還是物業公司根據其他住戶要求,或物業公司擅自所作,現都無法考證。但是如此改造管道,也屬于物業管理上存在的瑕疵。
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陳某與殷某作為上下鄰里,在發現管道堵塞導致漏水時,理應及時協商處理,而非一再地拖延推諉,故陳某作為房屋所有人未盡到管理義務。另外,管道堵塞也不排除人為不當因素。因此,虎丘法院判決殷某房屋整修費用由陳某和物業公司各半承擔,經庭審協調后各方達成共識。至此,一起鄰里糾紛得到圓滿解決,殷某心里的石頭也終于落下了。